本報訊(記者 匡春林 通訊員 熊軍)他們為素不相識的人無償獻血,及時為他人送去珍貴的血液;當他們自己或家人急需用血時,當初的慷慨有了回報。長沙血液中心昨日發佈的2013年無償獻血用血返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去年該中心共為1404人次辦理了無償獻血用血返還手續,金額達100餘萬元。其中,無償獻血900毫升以上的湯女士還獲汽車貸款得當年最大的一筆用血返還費用——2萬餘元。
  案例慷慨獻血收固態硬碟穫愛心回報
  “作為一名醫護人員,我深知血液對病usb人的重要,也懂得無償獻血不會影響身體健康。”一直熱心無償獻血的湯女士是長沙某醫院的醫護人員,她曾於2002年、2007年、2008年的生日當天無償獻血,累計獻血量達900毫升。
  去年初,湯女士突發主動脈瘤重病,手術治療期間的用血費用高達27180元。按照湖南無償獻血的相關政策,獻血量累計在900毫升以上的,獻血者本人可終身無限量臨床免費用血,湯女當鋪士正好符合這一政策。在快速核實了湯女士的獻血、用血相關信息後,長沙血液中心迅速為其辦理了用血返還費用的報銷手續。
  提醒獻帛琉血者省內異地用血也可報銷
  目前,湖南的無償獻血者用血返還政策為:獻血量累計在900毫升以上的,獻血者本人報銷終身無限量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在600毫升以上不滿900毫升的,報銷獻血量3倍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在600毫升以下的,報銷獻血量2倍臨床用血的費用。此外,除獻血者本人按照前項規定報銷用血費用外,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還可報銷與獻血量等量臨床用血的費用。
  “從2012年9月起,湖南省已開始實施省內異地報銷政策,只需憑無償獻血證、身份證(獻血者及用血者)、住院結算收據、輸血日清單(輸血證明)、戶口本或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即可到長沙血液中心辦理報銷手續。”長沙血液中心副主任左正榮提醒,獻血者在外省用血,還可通過郵寄方式辦理血費報銷手續,即提供戶名、銀行賬號,並將相關證明資料郵寄至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新橋長沙血液中心業務科,電話:0731-84718223(工作日),郵政編碼:410001。  (原標題:1年百萬元用血費返還獻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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